外国人袭警,不应有超国民待遇丨长江评论( 三 )

目前舆论普遍认为 , 福州警方对外籍留学生的处理过轻 。 从网传视频看 , 该外籍留学生在马路上于交通高峰期对执法交警推推搡搡、步步紧逼 , 非常危险 。 而处理结果不仅对该留学生免于刑事追究 , 而且连治安处罚都免了 。 治安处罚分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四种 , “批评教育”显然不在此列 。

在中国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交警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执法 , 执法必严 , 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 不论违法者是什么人 , 没有什么需要“礼让”的 。 外国人街头公开妨碍执法 , 甚至有袭警之嫌 , 警方处理以批评教育为主 , 理由是违法者乃国际留学生 。 对执法对象作留学生与非留学生、外国人与中国人之分 , 实际上有违法治原则 。 如果是一个中国人在外国街头怒吼并推搡警察 , 这一举动会被如何对待?

中国人历来热情好客 , 但好客也是有度的 。 以前一段时间 , 我们有些人对国外的东西格外羡慕 , “外国的月亮都比中国的圆” 。 改革开放以后 , 外国人在华一度享受某种超国民待遇 。 像列车、航班为等候外国人而延误 , 警方特事特办为外国失主找回被盗自行车等 , 这是一种不正常的超国民待遇 , 却被传为对外友好的佳话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