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滚红尘舞天涯——三毛笔下的张爱玲和她的爱情( 六 )

反观韶华:见到能才 , 就见不到了国难与民族大义 , 眼里只剩下“他是我男人” 。 韶华虽有自我选择的自由 , 如能才的自我意识一样 ——“替日本人做事 , 不是一桩罪恶的事” , 可自我之后 , 必然要承担其代价和结果 。 所以 , 一如能才最后的忏悔:“她把生命换给了我 , 而在最伤心的时候 , 她只有自己 。 ”这 , 便是韶华的归宿 。

韶华的命运 , 看似性格使然 , 实际是价值观扭曲 —— 把自我混为人生、把爱情混为生命 。 且不说能才甘作日寇的马前卒奴役同胞 , 单说他对韶华的“爱” , 也不过“一开口总是先想到自己”—— 从没真正为韶华想过!悲哀的是:韶华从不考虑“他”值不值得 , 只是坚持着执迷不悔!正是韶华盲目的“爱”与“燃烧” , 才衍生出悲剧 —— 她借着燃烧灵魂与释放自我的名义 , 把自己的人生和生命 , 作为“爱”的祭品 , 献给了能才 。 说白了 , 虽披上了燃烧灵魂的鲜亮外衣 , 韶华的本质仍是爱情动物 。 相比月凤 , 韶华的牺牲不仅谈不上伟大 , 甚至渺小得不足以为叹!

当国家的大爱与个人的小爱相冲突时 , 该如何抉择?这看似是多重人性的内部碰撞 , 其实是对基本价值观的考验 。 现实中有一个极好的例子:张爱玲的小说《色 · 戒》的原型 —— 郑苹如刺杀大汉奸丁默邨 。 与她同时代的一位名人 , 也给出过这样的慨言:“生命诚可贵 , 爱情价更高 。 若为自由故 , 二者皆可抛 。 ”相比爱情动物的燃烧灵魂 , 孰高孰低 , 当下立分 。

不做爱情动物 , 不是说不要爱情了 —— 我们要爱 , 但只要真正的、值得的爱 , 而不要糊涂、盲目的爱 。 想爱 , 就大大方方地爱 , 也不必低到尘埃里;即便低到尘埃里 , 于他、于己、于爱均无益 。 放弃了自尊与自我的“爱” , 不仅会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 更会步入万劫不复的悲剧轮回!

而且 , 放眼世界、放眼人类 , 除了爱情 , 还有更多、更高的价值和意义 , 值得我们去探索、去追求 , 值得我们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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