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争取2020年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66人以上大班额( 五 )

  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 , 首先按照西部、中部、东部各占50%、40%、10%的区域因素确定分地区资金规模 , 在此基础上再按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各占60%、20%、20%的权重分配到具体省份 , 重点向基础薄弱、财力困难的省份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 并对教育脱贫攻坚、前期化解大班额、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省份予以适当奖励 。

  《意见》强调 , 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 。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过程检查 , 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 督促市县按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 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 , 确保按时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 。 对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 , 要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 各地要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有关信息 ,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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