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我国行政区划为“省、县、乡”三级,那“市”哪去了( 二 )


法律规定我国行政区划为“省、县、乡”三级,那“市”哪去了

德国克里斯塔勒在《南德中心地》中研究了从属层次的数量推测模式 , 根据克氏理论推测 , 我国省级单位应在49个左右 。 二、重庆升格为直辖市后 , 实行“省管县”的尝试有统计指出 , 重庆在1997年升格为直辖市后 , 撤销了地级市这一级政府 , 直接管理当地40个区县 , 行政管理成本显著降低 , 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 重庆从人口大省四川分拆出来直辖后 , 取消地级市一级政府 , 财政供养人口比例达到1∶52 , 若以1∶35的平均比例为标准 , 重庆今天少供养了285000名公务员 , 每年节省财政支出近32亿元人民币 。


法律规定我国行政区划为“省、县、乡”三级,那“市”哪去了

三、“市管县”体制的局限性“市管县”体制的矛盾 , 根源于这个体制本身的局限性 , 是行政体制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 市管县是一种“城乡合治”思路的产物 。 当时 , 政府希望通过市管县来进行城乡互补 , 缩小工农“剪刀差” , 实现城乡一体化 。 实行“市管县”体制 , 做到了初步把城市经济区与行政区的形式统一起来 , 在内涵上 , 因受到我国的行政性分权改革 , 同时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的影响 , 两者没有得到真正的统一 。 突出表现在:大市带县以后 , 仍沿用传统的行政手段与管理方式对所辖市县进行经济管理 。 使得“市管县”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旧的条块分割 , 又形成了新的“块块” 。 实际上将中心城市作用的发挥限制在新的框框内 , 不仅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 , 促进竞争性市场的形成 , 而且给更大范围内的统筹发展增加了难度 , 阻碍了地方比较优势的发挥及区域间各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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