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向“看病贵”再“开刀”( 二 )

  在数量比例配比方面 , 原则上公立和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应达到80%及以上;二级综合医院及中医院应达到65%及以上;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应达到53%及以上 。

  此外 , 辽宁公立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点内容 , 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 , 对医师、药师和管理人员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培训力度 , 以提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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