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新型监管机制 大幅提高失信成本

  国际在线报道(采访人员 朱宛玲):日前 ,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 《意见》指出 , 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 , 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 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 优化营商环境 , 推动高质量发展 。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18日在北京表示 , 要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让 好钢用在刀刃上 。

  近年来 , 中国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取得了明显成效 。 此次印发的《意见》指出 , 要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 , 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表示 , 在事中监管环节 , 要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让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 。 连维良说:信用监管的目的是让守信者降成本 , 减压力 , 让失信者付代价 , 增压力 。 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 , 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 , 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 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 , 使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 , 努力做到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 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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