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野县一干部当街打人耳光,被行政拘留并处党内警告处分

山东菏泽市纪委监委近日披露了一起当地干部因当街打人一耳光而被行政拘留 , 纪委收到线索后又对其处以党内警告处分的案例 。

7月19日 , 微信公众号“清风菏泽”发布《纪在身边 | 当众殴打他人 受党内警告处分》一文 , 介绍了巨野县交通局党员干部郎平的案例 。

文章称 , “当时徐某某和别人争吵 , 我在劝说的过程中 , 徐某某开始辱骂我 , 我非常生气 , 想着我这么大年龄了居然还被当街辱骂 , 我一时气不过就随手打了她一耳光 。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 , 我没有严格要求自己 , 因殴打他人触犯了国家法律 , 我愿意接受党纪处分 。 ”巨野县交通局党员干部郎平因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被巨野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2018年11月11日 , 巨野县北城派出所接到报警 , 经调查核实 , 郎平存在殴打徐某某的情况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 给予郎平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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