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武汉︱急!全城寻找“熊猫血”,救救生命垂危的他!(13)

经查 , 2015年1月29日 , 石家坡大队支付创建文明城市相关费用 , 报销发票有两张 , 总计112990元 。 此笔报销款转账到报账员董荣华个人卡上 , 再由董荣华分别支付给两个单位 , 两笔大额款项使用现金支付 , 并且没有直接转账到发票单位 , 违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

办案人员介绍 , 径河街石家坡大队报账员董荣华 , 未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费用支付及报销工作 , 公款私存 , 违反了财经法律法规 。 经研究 , 给予董荣华党内警告处分 。

明知“低保户”不符条件依然审批 , 江汉区唐家墩街西桥社区工作人员张汉菊受党内警告处分 。

根据2018年大数据反馈的问题线索 , 西桥社区低保户魏明已经结婚 , 且其配偶名下有一辆车 , 不符合低保条件 。 然而 , 张汉菊在西桥社区负责低保审核工作中 , 于2016年发现该情况 , 但未能及时取消魏明低保户资格 , 使得公共财产造成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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