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撞上没牵绳的宠物狗致残索赔18万,法院这样判( 四 )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狗主人承担60%责任 , 男子承担40%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 ,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第79条规定 , 通常情况下 ,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件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 即首先推定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 , 只有在证明被侵权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结果的情形下 , 才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

从本案例当时的视频显示 , 李小姐遛狗时未使用束犬链及王先生在倒走过程中少有回头关注即未尽谨慎的注意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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