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撞上没牵绳的宠物狗致残索赔18万,法院这样判( 五 )

因此李小姐饲养的萨摩耶与王先生相撞 , 造成王先生较为严重的损伤 , 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王先生夜晚倒行的危险行为也是案涉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 足以认定王先生具有重大过失 。

故综合李小姐的萨摩耶未办养证、未使用束犬绳(链) , 王先生倒走时未确保自身安全等原因 , 判决由李小姐承担其中60%的责任 , 其余40%的责任由王先生自行承担 。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 , 法院最终认定 , 王大伯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 , 由李小姐负担9万元 , 扣除已经垫付的1.5万元 , 李小姐最终支付给王大伯8万元 。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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