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锤:一部分转公务员,一部分核销编制( 三 )

此次改革中 , 参公事业单位中的职工或转为公务员编制 , 或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 。 那么依据是什么呢?哪些职工转为公务员?哪些职工安置到其他单位?

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 , 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 , 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 当然是需要符合公务员的各项要求 , 并不是直接就转了的 。

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 , 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 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锤:一部分转公务员,一部分核销编制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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