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网售自制专利火柴枪被鉴定为枪支,自辩称是玩具(11)

王贵祥告诉澎湃新闻 , 《刑法》以及《枪支管理法》所指的枪支是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为动力 , 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 , 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 而程城所售火柴枪是以火柴杆为发射物 , 以弹簧为动力 , 以火柴头硫磺为燃点 , 是只能听响、无任何杀伤力的儿童玩具 。

澎湃新闻注意到 , 和平县检察院的起诉书中 , 也对这一点予以认可:程城非法制造、销售的枪支 , 购买人多以收藏、娱乐为目的和作为工艺品进行摆放 , 未造成严重后果 , 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 可酌情从轻处罚 。

2018年3月28日 ,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规定 , 对于涉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 , 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违法行为 , 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 , 应充分考虑涉案枪支的材质、发射物、价格、致伤力大小等 。 同时 , 应综合评估其社会危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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