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乡低保再提标:农村每人每年不低於4200元

  新华社昆明7月26日电(记者林碧锋)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了解到 , 云南省日前根据有关规定 , 决定提高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其中 , 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於4200元 。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介绍 , 新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 具体为: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610元/人/月和4200元/人/年 , 较去年底分别增长9%和16.3%;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732元/人/月 , 较去年同期增长10%;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也较去年大幅提高 。

  据统计 , 截至6月底 , 云南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2.5万人 , 农村低保对象247.7万人 ,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4.7万人;有特困人员12.33万人 ,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2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0.39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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