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处理“医生拍照不救人事件”相关责任人 副县长作检查,科主( 二 )

经文水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 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责令政府分管副县长作出书面检查;对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政医管股股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记过处分;给予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心内科主任、心内科护士长撤职处分;给予县人民医院心内科主治医师、责任护士暂停执业活动一年的行政处分;给予县人民医院心内科一名医生行政警告处分 。

吕梁市要求文水县及相关部门做好患者家属安抚慰问工作 , 按照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果做好善后工作 , 并将该问题的处理结果通报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 , 要求举一反三 , 引以为戒 。 同时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顿活动 , 对违背职业道德准则、违反诊疗服务规范、违反医疗核心制度的行为采取 " 零容忍 " 态度 , 发现一起 , 严查一起 , 坚决杜绝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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