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文:医联体建设中不得变相取消中医医院( 二 )

《通知》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 , 通过推动医共体内服务能力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 , 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 。 人口较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较弱、确需只组建成一个医共体的县域 , 要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 已经只组建一个医共体的县域 , 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 , 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 , 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 , 推动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提升 。

《通知》鼓励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可利用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 , 优先与区域内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 , 建立远程医疗网络等多种方式 , 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

《通知》要求 , 发挥中医医院县域中医医疗中心的作用 , 鼓励由其合理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 , 建成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基地 , 发挥好区域中医龙头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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