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连体钞”诈骗老人52万元 男子获刑11年( 二 )

  据悉 , 2014年 , 郭某是在某公司任职时认识的马某 。 2016年后郭某离开公司 , 由于马某是前公司的客户 , 于是郭某就和马某再次联系上 , 想以1680元一张的价格向马某出售30张“连体钞” , 还说升值空间比较大 , 以后可以帮助马某将其卖出 。

  郭某还称 , 要卖出“连体钞”需要交纳保证金 , 出手后这些保证金今后还能退还 , 而他自己只挣总额的3% 。

  2017年3月初 , 郭某告诉马某“连体钞”价格上涨了 , 劝说马某同意将手中30张“连体钞”交于他代为出售 , 并以出售“连体钞”需要提前缴纳保证金、中介费、公证费等为由 , 通过到马某住所附近等现场提取 , 或通过微信及银行转账等手段 , 多次骗取马某人民币共计52万余元 , 后将赃款用于归还赌债或其他个人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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