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刊文:操场埋尸案遇害教师邓世平应依法评为烈士

近日 , 湖南省新晃县一中老师邓世平被埋尸操场 , 原校长黄炳松被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新闻 , 引发了各方关注 。 对于此事 , 笔者认为 , 各方不但要追查真相 , 将违法违纪者绳之以法 , 更要依法评定邓世平为烈士 , 给死者以告慰、给家属以抚慰 , 并将此作为“迟到的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

邓世平生前负责操场的施工质量监督 。 据报道 , 邓世平多次因工程质量问题与操场工程承包方负责人杜少平发生矛盾 , 并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 。 杜少平在施工现场曾多次对其他民工说 , 邓世平抓工程质量太厉害 , 要搞死他 , 并最终下了毒手 。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牺牲的公民 , 评定为烈士 。 邓世平一身正气、刚正不阿、铮铮铁骨 , 不屈服于黑恶势力 , 因负责监督的工程不达标拒绝不签字而壮烈牺牲 , 遇害后被埋尸生前所捍卫的操场达16年之久 。 犯罪分子气焰之嚣张、手段之残忍 , 从反面衬托了其牺牲之壮烈 。 邓世平如此用生命捍卫学校工程质量、保护国家财产 , 理应评为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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