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秦始皇先祖陵园西安秦东陵,主犯获刑10年8个月

文 | 新华社陈晨

采访人员从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获悉 , 7月31日上午 , 该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某峰盗掘古墓葬一案 。 张某峰犯盗掘古墓葬罪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8个月 , 并处罚金5万元 。

2010年 , 秦东陵特大盗墓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 经审理查明 , 2010年8月 , 被告人张某峰伙同已被判决的许某超、肖某飞等人 , 预谋对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办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东陵实施盗掘 , 并先后多次在秦东陵保护区进行探墓 。 同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期间 , 该团伙先后多次窜至秦东陵一号墓盗洞对该墓进行盗掘 , 几人分工明确 , 开车、送风、查看接电用电情况、防风等均由专人负责 , 最终由肖某飞两次进入一号墓室实施盗掘 , 盗取墓室内高足豆1件、高足豆座3件及竹简7件 , 交由许某超带回徐州 , 藏匿于其家中 。 2018年12月 , 该案主犯之一张某峰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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