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蓝盾卫健”二号行动启动 剑指“过度诊疗”( 二 )

此外,我们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进行了经验总结,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问: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了哪些问题?整治结果如何?

答:我市共有1432家公立医疗机构,其中有14家综合性医院,6家中医医院,1家中西医结合医院,4家专科医院,1家护理院,2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16家乡镇卫生院,40家门诊部,1057家村卫生室,60家卫生所(医务室),6家妇幼保健院(所)。

重点清查4项内容:是否存在无证执业或超范围执业行为;是否存在将本单位科室出租承包给个人或者其他机构,并以该政府办医疗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以管理咨询、融资入股、托管代管、设备投入、技术合作、专家坐诊等名义变相出租承包医技科室或诊疗科目的行为;是否存在将本单位房屋出租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借助该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影响,开展诊疗活动(包括药房托管、租赁经营等)或销售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自查与执法检查发现,全市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但也有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如:姜堰区中医院病理科存在与南京华银医学检验所合作开展病理检验远程会诊,由南京华银和南方医科大学共建的检验中心出具报告的现象等。

全市通过自查自纠及执法检查共排查出14家医疗机构20个合作项目,目前此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整改到位之后,如何长效管理?

答: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是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在后期的工作中,我们还会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除了按要求做好排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不留死角盲区和问题隐患,还要规范医疗设备耗材采购流程,进一步推动政府办医疗机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巩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

问:为什么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过度诊疗专项整治行动?

答: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

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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