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清“一乡一庭”三分之一村街实现“无诉讼”( 五 )

  2018年4月26日晚 , 永清县工业园区某公司建设彩钢房施工过程中 , 职工孙某某不慎摔伤 , 因伤势过重于5月3日死亡 。

  公司施工方是廊坊市某房屋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 而此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王某 。 故死者的近亲属到永清经开区法庭起诉 , 要求两家公司及王某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等共计70万元 。

  因孙某某死亡 , 其亲属情绪相当激烈 , 稍有不慎 , 就会引起矛盾激化 。 与该公司平日保持联系的经开区法庭庭长马敬微主动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商量 , 决定在正式立案前先进行调解 。

  5月8日 , 历经4个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解 , 三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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