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被保健品公司录用,工作49天因涉公司诈骗获刑( 四 )

承担百余万元诈骗金额刑责

2019年6月4日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一审宣判 , 判决陈伟能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判决书显示 , 广州宏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 , 销售人员通过虚构专家身份 , 根据公司提供的话术剧本 , 按照一定的套路模式 , 向顾客了解信息、进行虚假诊断并推销“狐臭”、“脱发”等产品 。 自2016年9月28日至2018年4月16日 , 该公司诱骗客户交易下单数额共计人民币2214万余元 。

法院审理认为 , 陈伟能任该公司美工 , 负责编辑产品的销售文案并提供给一线销售人员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发布 , 同时负责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文案的发布工作 。 结合各被告人的入职时间以及在公司的作用地位 , 法院认定各被告人承担22142461.92元至62170元不等的诈骗金额 。 其中 , 陈伟能应负责的诈骗金额为1165392.73元 , 属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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