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频发 隐性风险如何防范?( 八 )

  采访人员从市住建委获悉 , 上海高空坠物隐患整治形势依然严峻 。 目前 , 坠物风险大量集中在建筑物外墙装饰物、外保温等附属物 。 有的建筑已过保修期 , 但居民坚持认为是建筑质量问题 , 应由开发商维修 。 开发商则认为 , 保修期已过 , 不应再负责维修 。 有的建筑在保修期内就出现问题 , 开发商也维修了 , 但小修小补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 建筑物空中坠物风险整治 , 所需费用较大 , 财政并没有专项补贴 , 对部分需要大面积整治外立面的建筑物 , 房屋维修资金无法负担 , 且很难通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 客观上影响了隐患处置 。

  对此 , 下一步 , 上海将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 , 谁造成的谁负责等原则 , 明确隐患处置主体责任 , 明晰管理部门职责 。 对因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引起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问题 , 原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是维修实施主体;对原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无法追溯的 , 由区政府托底先行处置;对因房屋自然老化、日常维护保养不足等原因引起的高空坠物隐患 , 业主是维修实施主体 。 相关维修工作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维修、销项管理 , 形成管理闭环 。 (采访人员 杨玉红 裘颖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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