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及时介入细致调解 有力维护和谐稳定( 二 )

启示一:公调对接,部门联动是调处这起死亡事故纠纷的关键措施。案发后,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启动社会维稳应急机制,会同公安、司法、综治、社保等职能部门进行联动展开工作,确保事态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处理、调解协商等各项工作紧张有序。

启示二:介入及时,妥善处置是调处这起死亡事故纠纷的良好基础。事故发生后,天目湖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一方面控制和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进行取证,作为调处过程中的有效、有力的证据;另一方面,及时安排抢救,解决抢救经费,死亡家属到来的安置等一系列问题。

启示三:法律攻势,讲情说理,是调处这起死亡事故纠纷的重要保证。从事故发生后的两天内,该镇调委会自始至终参与,从中释法、讲情、说理,调整各方心态,为下一步达成协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在调解过程中,针对这起事故,该镇调委会认真准备和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到心中有数,掌握调解活动的主动权。

启示四:安全意识差,防范不到位,是这起死亡事故的发生的根源,一是装修工人作业时违反操作规定,不戴安全帽,缺少安全意识;二是没有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三是死者年龄偏大,不应从事爬高等高危型作业。如果多一点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完全可以避免这次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这起纠纷的调解,该镇调委会感到人民调解员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有坚定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使调解工作具有针对性和权威性,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工作中要做到公平正义、公正公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照顾弱势群体、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必须把这起事故的发生作为教训,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的重要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