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小学校学生食堂要“强公益、禁牟利”

  新华社长沙8月13日电(记者刘良恒)记者13日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 , 为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 长沙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将全面推行实施校长负责制度、缴费陪餐制度等“八大制度” 。

  在管理主体方面 , 日前出台的《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 长沙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监督工作 。 长沙市教育保障服务中心是学校学生食堂的具体业务指导部门 , 负责对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团队培训、组织评估、综合协调等工作 。 学校是学生食堂管理的责任主体 , 全面负责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

  根据规定 , 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校长负责制度、膳食委员会制度、缴费陪餐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资讯公开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以及营养带量食谱制度 。 在缴费陪餐方面 , 长沙市要求陪餐人员做到同样缴费、同桌就餐、同标准就餐 , 学校负责人与教师代表应轮流陪同学生就餐 , 做好陪餐记录 , 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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