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征求意见:工资至少每月足额支付一次(29)

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建设资金不到位、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 由有关机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

第五十四条 国有工程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 由上级主管部门约谈单位负责人 , 并作为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

第五十五条 对于建设资金不到位、未依法审批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 建立责任倒查制度 , 依法依规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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