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祸遭截肢,伤者为断臂讨要火化费获法院支持( 三 )

  法官评析

  老陈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截肢 , 其为了处理残肢用去的费用应当计算在损失内 , 且老陈提供了殡仪馆开具的发票予以证实 , 应为实际发生的合理损失;案件判决不仅要依法适用法律规定 , 也要综合考虑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和善良风俗 。 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活人的火化费问题 , 但通过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 , 让案件判决真正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让判决成为有温度的判决 ,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

  (原题为:《为断臂讨要火化费 , 他能如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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