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癌女童家属诉陈岚案未宣判 陈岚:以后碰到同样事情还会介入( 二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获取的起诉书内容显示 , 王凤雅家人认为 , 2018年4月9日起 , 陈岚在其实名新浪微博平台上发表了“3岁女童王凤雅疑似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死”等不实言论 , 公开损害王凤雅家人的名誉 , 并造成该家庭精神、经济损失 。 因此 , 王凤雅家属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陈岚在多家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等 。

庭审中 , 对于王凤雅家属及其代理人提交的陈岚涉及王凤雅事件的微博言论截图内容 , 陈岚承认是其本人发布 。 同时 , 陈岚及其辩护人认为 , 相关40份微博言论中 , 只有4条系陈岚原创 , 其余皆为转发 。

对于2018年4月9日发布的“我 , 陈岚 , 在此实名报警 , 3岁婴王凤雅疑似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死……我怀疑 , 这三天里 , 其父母极有可能希望摆脱麻烦……恶意断绝孩子饮食”微博内容 , 陈岚认为 , 她是从志愿者和“爱心妈妈”口中获知王凤雅当时的状况后 , 履行一个公民的监督权 , 而非侵犯王凤雅家属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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