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癌女童家属诉陈岚案未宣判 陈岚:以后碰到同样事情还会介入( 四 )

王凤雅家属及其代理人认为 , 根据筹款方、太康县政府发布的官方公告 , 经过调查 , 王凤雅一家不存在诈捐 , 不存在对王凤雅放弃治疗的行为 。

王凤雅家属及其代理人表示 , 陈岚在其实名微博的不实言论 , 导致王凤雅一家受到网络舆论的抨击 , 社会评价降低 , 给王凤雅一家造成精神、经济上的损失 , 构成侵权 。

陈岚及其辩护人认为 , 陈岚不构成侵权 , 其言论是出于公益、道德 , 关心凤雅小朋友的病情 , 并未捏造事实 , 是在履行“一个公民的监督权” 。 陈岚说 , “今天作为被告 , 我光荣……以后碰到同样的事情 , 还会选择介入 。 ”

双方均表示 , 不接受法院民事调解 。 该案未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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