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买路虎,因一字之差获赔345万!到底发生了啥?( 七 )

而康顺祥瑞公司作为专业销售企业 , 在销售车辆过程中 , 理应将车辆的实际情况向消费者进行说明、告知而没有告知 。 鉴于康顺祥瑞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车辆 , 主观上存在过错 , 应认定康顺祥瑞公司已构成实质性经营欺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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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顺祥瑞公司作为经营者 , 应对消费者消费抉择和公平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商品变动信息主动、如实告知消费者 。

但康顺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 明知其向舒先生交付的是8项电动真皮座椅 , 而非合同约定的12项电动真皮座椅 , 而未告知舒先生;涉案车辆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智能卡 , 康顺祥瑞公司声称交付该配置属于告知虚假情况 。 根据《消法》第八条规定 , 康顺祥瑞公司已侵害舒先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构成销售欺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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