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禁带外食属霸王条款?与其道德批判不如法规补位(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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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道德批判不如法规补位

  “不得携带食品、酒精饮料或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自带食品要么在入园前吃完或丢弃 , 要么存放在园区收费不菲的寄存柜里 。

  很多消费者认为迪士尼自定的这一规则是霸王条款 , 园方所回应的“出于卫生、公共安全考虑”的说法也站不住脚 , 其真实意图无非是谋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 。

  消费者的这种不满情绪完全可以理解 。 不过 , 正如不少分析人士指出的 , 作为市场运作的主体 , 迪士尼禁带外食 , 与饭店、KTV等禁带酒水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 , 都属于市场行为 , 经营者以盈利为目的也无可厚非 , 其制定的格式条款不能因为盈利目的就被视为无效 。 去年苏州游客王军召诉上海迪士尼案 , 最终法院不予受理 , 理由也正基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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