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缴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金( 三 )

问:有些劳动者会通过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险 , 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单位予以报销呢?

答:依据社保相关法律的规定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 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 劳动者通过第三方如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或通过其他公司代为缴纳社会保险的 , 扰乱了社会保险管理秩序 。 因此产生的社会保险征收与缴纳之间的争议 , 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 , 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 法院会依法予以驳回 。

问: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辞职的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呢?

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依据工作年限长短计算 , 此种情况下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应当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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