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围猎榆林原市委书记上亿元,陕西原首富行贿最多

8月20日至21日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陕西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受贿一案 。 西安市中院公布的庭审照片中 , 胡志强面色凝重 , 衣着有些凌乱 , 头发变的花白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获得的《起诉书》显示 , 2003年至2017年 , 被告人胡志强利用其担任咸阳市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榆林市市长、榆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多家企业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

《起诉书》显示 , 胡志强本人或通过其配偶、亲属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381.8335万元、美元544万元、欧元98.6万元、港币100万元、英镑1万元 , 另有黄金制品3380克(价值人民币147.13万元)、宝马汽车一部(价值人民币72.3万元)、奔驰汽车一部(价值人民币69.8万元)、王西京书画作品一幅(价值人民币29万元)、茅台酒10箱(价值人民币24万元)、中央空调一套(价值人民币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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