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围猎榆林原市委书记上亿元,陕西原首富行贿最多( 五 )

2001年11月 , 胡志强开始挂职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 , 有两家企业行贿与其在咸阳工作有关 。

2003年至2005年 , 胡志强利用其担任咸阳市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陕西丽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引进和推进“人人乐”超市项目、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 。 2009至2011年 , 胡志强通过妻子 , 先后三次以银行转账形式 , 共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郁鹏给予的人民币800万元 。

陕西丽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咸阳市知名企业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通过企查查获悉 , 该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 , 主营业务为房地产 。

胡志强在咸阳挂职4年 , 2005年11月调任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 直到2008年2月职务再次发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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