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致4死7伤公交杀人案二审宣判:辛海平被判死刑

陕西高院消息 , 2019年8月23日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辛海平故意杀人一案 , 裁定驳回辛海平上诉 , 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 , 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18年4月 , 上诉人辛海平因怀疑在乘坐西安市302路公交车时被人恶意扎针 , 遂产生对302路公交车报复泄愤的恶念 。 同年6月22日下午3时38分许,辛海平携带剔骨刀乘上302路公交车 。 当车行驶至红光路西凹里村村口的铁路闸口时,辛海平持剔骨刀对车上人员进行砍杀 , 车内人员纷纷从门窗逃离 。 辛海平持续对从公交车上逃离乘客及过往群众进行砍杀 。 辛海平先后砍杀群众11人 , 致4人死亡 , 7人轻伤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 上诉人辛海平为发泄私愤 , 持刀砍杀公交车上无辜乘客及沿途过路群众 , 致4人死亡 , 7人轻伤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辛海平故意杀人犯罪 , 罪行极其严重 , 依法应予严惩 。 原审判决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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