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美国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

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 , 2018年12月14日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 , 从2019年1月1日起 , 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 。 2019年3月31日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 , 从2019年4月1日起 , 继续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 , 暂停加征关税措施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

2019年5月9日 , 美国政府宣布 , 自2019年5月10日起 , 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 。 2019年8月15日 , 美国政府宣布 , 对从中国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 , 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实施 。 美方上述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升级 , 违背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和大阪会晤共识 。

为捍卫多边贸易体制 , 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 , 经国务院批准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 , 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 , 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25%、5%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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