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监介绍多种利益冲突问题情形,已成腐败发生重要根源( 六 )

有的利益冲突是内部监督拉了“帘子” , 大家“在一个锅里吃肉” 。 在广州保税区报关储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施某某非法经营同业公司案件中 , 同业公司均为国企管理层集体入股成立的 , 一方面 , 因管理者各自分管一摊 , 集体入股的方式整合了管理者们手中零散的国有资产管理权 , 为同业公司违规操作大开方便之门;另一方面 , 企业负责人担心在这种小企业“吃独食”会被内部举报 , 均采取了拉拢腐蚀管理层用以对冲内部监督的手法 , 形成“大家分工合作”、谁也不想举报谁的“和平共处”局面 。

有的则是外部监督耳目闭塞 , 看不透问题 。 在原市商务委主任肖某某案中 , 其把儿子当作“掩护” 。 他退休后兼职获取的高薪都汇进了其儿子开设的公司 。 不仅如此 , 他还以儿子的名义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 , 伙同其子共同收受商人贿赂;在明知儿子从事的培训业务与其管辖的职权范围存在利益冲突 , 仍默许其子向其任职单位原市商务委申请政府专项补贴 , 通过弄虚作假从中先后骗取政府专项补贴人民币近90万元 。 由于此前各单位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尚未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机制 , 领导干部利益冲突的情况很难被及时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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