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水环境:我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 )

  这次执法检查突出问题导向 , 聚焦重点领域 , 加强抽查暗访 , 确保执法检查掌握一手材料和取得实际效果 。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 , 党的十八大以来 , 各地区各部门积极作为 , 推动水体质量和水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 2018年 , 全国地表水国考断面中 , 水质优良比例为71% , 劣V类比例为6.7% , 主要江河、湖泊、近岸海域水质稳中向好 ,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但报告也指出 , 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 , 法律实施不到位的问题还较突出 , 从总体上看 , 我国水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 。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了法律实施不到位的8个方面问题:法律责任的落实还有差距 , 如一些地方对水污染防治缺乏风险意识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健全 , 遇到水污染突发事件缺乏有效应对措施 。 水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执行不到位 , 如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未体现区域差异 。 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 如排污许可制度推进缓慢 , 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还有较大差距 。 饮用水安全保障有待加强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短板明显 ,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欠账多、维护不力 , 资金缺口大 。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滞后 , 农业农村面源和点源污染防治缺乏科学合理的措施和手段 。 工业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 。 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待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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