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中国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公布( 二 )

三、上述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 。

四、山东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云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

附件:

1.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2.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四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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