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员工”挂靠企业缴社保,谁占了谁便宜?( 三 )

  切勿违法参保

  “谁又能占了谁的便宜呢!违法的事怎麽‘算计’都吃亏 。 ”王金海发现 , 一些劳动者错误地认为 , 社会保险法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 , 这种行为属於职工和企业自愿 。 然而 ,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 , 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 , 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

  “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 , 骗取社保待遇情节严重的企业 , 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王金海说 。 伪造单位员工花名册和工资表等造假行为经不起查验 , 这种骗保行为有可能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 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花了‘全额’的钱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没能领到养老金 , 岂不更亏 。 ”郝红宾表示 , 目前行业内的中介公司鱼龙混杂 。 挂靠的小企业中 , 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多兼任会计 , 事多繁杂 , 极有可能出现断缴、漏缴的情况 。 他提醒 , 参保者切勿选择违法途径参保 。 随着社会徵信系统的完善 , 参保人骗保失信 , 也会对其个人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 (记者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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