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为追债在他人葬礼上播《好日子》,山东首例“软暴力”案

8月27日上午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对山东省侦破首例“软暴力”案一审公开宣判 。

对被告人张帅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 并处罚金四万元 。 对被告人贾传炜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对被告人苑帅帅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对姚文选、宋叶群、江良3名被告人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一年零六个月到一年零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

经法庭审理查明 , 被告人张帅从事高利放贷 , 其妻被告人苑帅帅负责管理资金 , 被告人贾传炜、姚文选为张帅开车 , 四被告人均参与追讨借款 。 张帅经常纠集苑帅帅、贾传炜、姚文选等人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催收借款 , 并聚众殴打他人 , 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 已形成以张帅为首、苑帅帅、贾传炜、姚文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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