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为追债在他人葬礼上播《好日子》,山东首例“软暴力”案( 三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张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敲诈勒索财物 , 数额较大;被告人张帅伙同被告人苑帅帅、贾传炜在丧礼现场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 辱骂、恐吓他人 , 情节恶劣;被告人张帅纠集被告人贾传炜、姚文选、宋叶群、江良等人殴打他人 , 张帅系首要分子 , 贾传炜、姚文选、宋叶群、江良系积极参加人员 , 被告人张帅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 , 被告人贾传炜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 , 被告人苑帅帅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姚文选、宋叶群、江良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 张帅的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 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 被告人贾传炜有犯罪前科 , 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编辑: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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