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困难不用愁 学生资助来解忧( 三 )

  ①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

  ②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 , 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③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

  勤工助学

  学生可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 , 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 , 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

  1.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 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北京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 。

  2.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 , 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北京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 。

  3.校外勤工助学岗: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 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 , 并写入聘用协议 。

  新生“绿色通道”

  高校在新生入学时 ,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 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 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 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 , 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

  饮用水、洗澡、电话补助

  1.补贴范围

  中央在京高校、北京市属公办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 。

  2.额度

  每生每年185元(其中饮用水补助45元、洗澡补助80元、电话费补助60元) 。

  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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