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力推进异地就医刷卡实时结算( 三 )

盐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3.长驻异地工作人员,是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是因病情需要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二、长期驻外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

长期驻外人员可携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居住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通过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或“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平台,自助上传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明等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就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在备案地直接结算。

三、如何办理转诊市外就医手续?

因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条件限制需要转诊治疗的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在参保地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转诊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后,可以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诊。

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地最高等级的医疗机构。市区办理转诊的医疗机构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盐城市中医院、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盐城市口腔医院。县(市、区)转诊市外的医疗机构为县(市、区)人民医院和中医院。

四、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到外地就诊需注意哪些事项?

1、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遵循就医地医疗机构医疗规程和服务规范;

2、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医保目录范围和政策;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3、异地就医人员只需要向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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