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才】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张茂才受贿案提起公诉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茂才涉嫌受贿一案 , 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 , 由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近日 ,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茂才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茂才利用担任山西省临汾市市长、中共临汾市委书记、运城市委书记、晋城市委书记、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编辑: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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