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修订 连云港版“药神案”律师申请延判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药品管理法修订 连云港版“药神案”律师申请延判》,来源是:澎湃新闻。//本文由热心网友[四川小飞侠] 投稿。

药品管理法修订 连云港版“药神案”律师申请延判.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fae8gh] 投稿。


药品管理法修订 连云港版“药神案”律师申请延判//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beec99825] 投稿。来源是:澎湃新闻

药品管理法修订 连云港版“药神案”律师申请延判

  连云港版“药神案”迎来转机。

  8月2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药神案”被告林永祥的辩护律师葛绍山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林永祥上诉案“延后”判决,于12月1日之后作出判决。

  他的这一请求与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有关,新法条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按假药论处”的境外真药(境外合法上市药品)将不再认定为“假药”。

  江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1年至2014年7月间,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通过印度人ANKIT(音)或通过他人购进大批印度版抗癌药,销售至内地。

  该案件被称为连云港版“药神案”。2018年7月13日,连云港市食药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按假药论处’,不是假药,和‘假药’是两个概念。”

  葛绍山在前述申请书中同时请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林永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求依法对涉案药品的来源、成份、是否造成严重后果进行补证。

  2018年8月31日,江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据连云港中院微信公众号当天发布的消息称,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香港居民林永祥通过印度人ANKIT等人购进的药物包括印度版的“吉非替尼”(Gefitinib TabletsIP Geftinat,又称“易瑞沙”)、“甲磺酸伊马替尼”(Imatinib CapsulesIP,又称“格列卫”)、“盐酸埃罗替尼”(Erlotinib Tablets,又称“特罗凯”)、“甲苯磺酸索拉菲尼片”(Sorafenib tosylate Tablet,又称“多吉美”)等抗癌药。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药品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依照现行《药品管理法》,按假药论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