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事故车当新车卖!车主一个操作,4S店退车再赔2倍车款( 二 )

原来 , 2018年2月份 , 俞先生从宁波江北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小型普通轿车 , 在与销售人员接洽后 , 双方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 。 俞先生依约向4S店支付了定金及购车款 , 并缴纳了车辆保险费及车辆购置税等 , 喜提“新车”开上路了 。

可是 , 今年1月 , 俞先生在给车辆续保时 , 却发现该车在购买前竟然发生过事故 , 出过险 , 有出险记录 。 经保险公司查询 , 他得知这辆车在他购买前曾发生过刮擦 , 并进行过维修 。

俞先生发现这一情况后 , 多次找4S店沟通 , 但4S店负责人表示 , 这是店里员工张某在将该车开出库存地点时发生的刮擦 , 并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 , 自行将车开到其他地方进行了维修 , 因此4S店对该车的维修记录并不知情 , 并不存在欺诈 。 双方因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俞先生便诉至江北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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