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事故车当新车卖!车主一个操作,4S店退车再赔2倍车款( 三 )

俞先生认为 , 4S店销售新车 , 却隐瞒该车辆为旧车且发生过事故的事实 , 未告知消费者 , 具有欺诈故意 , 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 承担赔偿责任 。 要求退还购车款7万余元 , 并支付三倍的赔偿金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虽然从事故车损、维修金额等情况来看 , 事故较为轻微 , 但从消费者普遍的消费心理来看 , 如果获知车辆曾出过险 , 显然不可能按照原价购买 , 或者会选择其他同型号的车辆 。 4S店未告知车辆出险的真实状况 , 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 致使原告陷入错误的意思表示而接受了被告交付的车辆 。 最终经法院调解 , 俞先生退还车辆 , 4S店将购车款全额退还 , 并另支付俞先生两倍的购车款共计14万余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