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督查组暗访:景德镇不动产登记存在不规范、乱收费现象( 二 )

督查组了解到 , 徐女士家2018年8月新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上房屋“权利性质”一栏中写着“经济适用住房” 。 此后 , 徐女士想把产权证上的权利人由原来的一人变更为夫妻二人 , 同丈夫先后10次到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加名变更登记 , 均被告知房屋已变更为商品住房 , 要求缴纳登记费 , 但对不动产权证书上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不予解释 , 也不换证 。 徐女士每次请求解释 , 要个说法 , 工作人员总是推诿扯皮 , 始终未给出准确合理解释 , 问题久拖不决 。 督查人员陪同夫妻俩到不动产登记窗口“体验”了办证的过程 , 感受到其中的艰辛 。

摸清基本情况后 , 3日 , 督查组由暗访转入明查 。 景德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向督查组解释 , 徐女士夫妇的房屋属于回迁安置房并于2018年8月6日补缴了土地出让金 , 房屋性质已变为一般商品住房 , 但由于不动产登记工作不规范、系统更新不及时 , 对这类权利性质已发生变化的房屋 , 均仍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予以登记 , 并发放了不动产权证 。 督查组了解到 , 同类型登记错误问题在徐女士所在小区还有236户 。 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 不动产登记工作确实存在失误 , 未及时予以纠正并告知权利人 , 导致了“误解” 。 经督查组核查 , 不动产登记中心当即为徐女士办理了加名变更登记 , 颁发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 房屋权利性质也修改为“市场化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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