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庞大集团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股票9日起“披星戴帽”( 二 )

图片截自庞大集团公告

据庞大集团此前发布的公告 , 今年5月13日 , 北京冀东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冀东丰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庞大集团进行重整 , 理由是庞大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

9月5日 , 法院作出裁定 。 根据公告 , 《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显示 , 法院认为 , 庞大集团系上市公司 , 其住所地位于唐山市 , 法院对其重整案件具有管辖权;冀东丰公司系庞大集团合法债权人 , 有权依法申请对庞大集团进行重整 。 庞大集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原因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 裁定受理冀东丰公司对庞大集团的重整申请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