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病也报销 群众就医政策利好频频释放( 二 )

  其中 , 舆论争议最大的“代购境外抗癌新药算不算卖假药” , 在此次修订中也得以明确 。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过去“按假药论处”的内容进行重新归类 , 让成分真实和效果可靠的真药不再背负“假药”之名 。 明确了“进口国内未批准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 , 情节较轻的 , 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後果或者延误治疗的 , 可以免於处罚” 。

  《疫苗管理法》颁布 专法护航让百姓放心打疫苗

  8月1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全文公布 。 这部对疫苗管理进行的专门立法 , 被称为“史上最严” 。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药品法学者宋华琳接受人民网专访解读称 , 《疫苗管理法》将此前分散在多部法律法规中的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规定进行全链条统筹整合 。 聚焦疫苗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 , 对关键点加以控制 , 规定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 为疫苗管理立章建制 , 为疫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法律指南 。

  《疫苗管理法》不仅为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设定了法律责任 , 还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位的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 , 使得全方位、无缝隙地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中的各主体设定法律责任 。

  《疫苗管理法》设定了行政处罚中的“双罚”制度 , 落实了“处罚到人”要求 。 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 减少疫苗违法事件的发生 。

  《疫苗管理法》规定 , 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 。 目的在於做到资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 , 有助於使得疫苗全生命周期链条上各主体履行相应的义务;有助於监管部门以资讯为基础 , 进行风险监管;有助於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疫苗管理法》不仅对疫苗安全进行全程监管 , 还对疫苗救济方式予以了全面革新 。 《疫苗管理法》通过建立健全异常反应补偿、损害赔偿制度 , 实行疫苗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 着力构建对受种者完善的保障机制 , 更好地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

  《疫苗管理法》立法中体现了合作治理的理念 。 从政府监管向公共治理转型 , 强调通过各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 , 通过让不同主体承担不同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 形成监管合力 , 保障公众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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